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,济医附院,充矿集团总医院,市第二人民医院:
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活动,我市拟建立济宁市医疗器械(医用耗材、试剂)集申采购评审专家库,现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候选人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专家申报条件
(一)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;
(二)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的意识;
(三)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,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,精通专业业务,熟悉产品情况;
(四)熟悉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;
(五)能以独立身份参加采购评审活动;
(六)认同集中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要求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;
(七)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二、征集专业范围
(1)超声设备专家组;
(2)医用磁共振、X射线及附属设备专家组;
(3)检验设备专家组;
(4)手术器械、植入材料专家组;
(5)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专家组;
(6)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专家组;"
(7)医用电子仪器专家组;
(8)检验试剂专业组;
(9)介入材料专家组;
(10)医院、经济及设备管理专家组
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,可以从中选择自已最熟悉的1-3个专业组。
三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
1、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;
2、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独立评价;
3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;
4、按照评审规定推荐中标(成交)候选供应商;
5、按规定获得评审劳务报酬。
(二)义务
l、按时参加评审活动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,应及时告知;
2.按照规定进行打分和评审,提出公平、公正的评审意见,并签字确认。
3. 发现供应商有不正当竞争、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干预评审的行为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;
4. 配合有关方面解答采购评审工作中的质疑,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投诉、复议和诉讼等事项。
四、申请时间及申报材料
(-) 填写申报人信息的《济宁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》(张贴近期兔冠二寸彩色照片,一式两份);
(二)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(三) 取得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获得 "正高"职称的专家,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(四)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(办理证件);
备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于2013 年8 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,联系人:蒋戌 电话;2317018 电子版发:jnswsj2000@163.com (只发送申请表) 。
附件:济宁市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(复印有效)